作者 |
李奭學
摘要 |
本文旨在討論「文學」一詞今義的形成,認為此一情形乃晚明天主教和晚清基督教合力建構使然。1623 年艾儒略刊刻《西學凡》和《職方外紀》二書,提出「文藝之學」一稱,主要內容包含各種詩文與議論文章等等。1635 年,楊廷筠在身後出版的《代疑續篇》中引用尤為《職方外紀》的艾著,改「文藝之學」為「文學」二字,而此乃「文學」擺脫《論語》以來以孔門經籍或教育修身為主的古義之始。楊廷筠的用法,清中葉以後的基督教傳教士如艾約瑟賡續之,而且在《六合叢談》中指陳內含史詩、悲喜劇與史傳等西方古來文學文類,甚至含括西人觀念中的修辭學在內。「文學」的今義,自此燦然大備,而且隨魏源《海國圖志》與維新派人士與文人如梁啟超與王國維等人的援用,逐漸演為中國現代性的一環。
關鍵詞 |
楊廷筠、艾儒略、魏源、艾約瑟、文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