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|
佐藤將之
摘要 |
近年的研究逐漸闡明了《呂氏春秋》在綜合各家思想的外表之下,還具有如「時令思想」、「論述的組織性」、或呂不韋的政治意圖等等,可以統合其思想的內涵。以此理解為基礎,本文試圖闡明《呂氏春秋》的思想體系中,「理」和「理義」概念實居於其核心。經過相關的分析,其崇高「理」(和「理義」)的思想特質,可以在四種闡述方式中觀察得到:第一,許多其它的概念或主張,如「忠孝」、「學」、「教」等等,都被視為實現「理」的方法。第二,「理」和「理義」成為各個文本層次(各個段落、完整的一篇、核心篇章如〈序意〉的後半,以及整體「十二紀」)的主題。第三,無論是國君還是士人,《呂氏春秋》的作者均要求其實踐「理」和「理義」。以及第四,不僅在個人層次,《呂氏春秋》的作者也按照「理」和「理義」的實現程度,來評估某個王朝、時代,或某種社會之好壞。據此,筆者進一步推測《呂氏春秋》的主導整體思想呈現了雙層結構:1. 在《呂氏春秋》蒐集各家思想之際,呂不韋本人指示整合各家思想的「黃學」;2. 再以「理」和「理義」概念貫通其整體論述的部分。總之,《呂氏春秋》藉由「黃學」和「理義」概念之雙層結構的建立,提供了未來統一天下的帝王所要努力的藍圖:在地上實現「天—地—人」一貫的秩序準則。
關鍵詞 |
《呂氏春秋》、呂不韋、理、理義